急!关于报送2017年度学术出访计划的通知
2016-12-30
各科室,东院:
根据《中山大学关于因公临时出国(境)审批和管理的规定》,为规范正常教学秩序和出访秩序,教学科研人员应于每年年底报送下一年度赴国(境)外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的年度计划。
烦请各科室按照《中山大学关于因公临时出国(境)审批和管理的规定》对下年度所在单位的学术出国(境)申报进行审核,原则上因公临时出国(境)每年出访累计不超过60天。出访人员应根据审批后的出访计划安排实际出访,除参加国际会议外,原则上计划外出国(境)的学术交流活动将不再予以审批。
请各科室按规定完成2017年度学术出访计划统筹工作,并填写附件的报送表格,于2017年1月4日17:00前提交到科研科。
联系电话:8035 87334871 联系邮箱:zhweiw2@mail.sysu.edu.cn
科研科
2016年12月30日